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志
“孫艷軍被吉林省紀委立案審查以后,我就時常神情恍惚,茶不思飯不想,夜不能寐,總是擔心、害怕紀委來找我,這一天終于到了。”張革害怕這一天到來,但其實他心里明白,這一天遲早會來。
從伊通縣計經委科員干起,一步步走到副縣級領導崗位,應該說,熟悉經濟工作是張革晉職晉級的重要原因。怎奈既想當官還想發財,有能力的張革忘卻自己黨員干部的身份,把商品交換原則帶入崗位工作,搞權錢交易,甘于被“圍獵”,懷著僥幸心理一次次越過紅線,終究身陷囹圄。
初心不正 漸行漸遠
談起第一次撈錢,張革記憶猶新,那是他剛參加工作不久,陪同單位一名老科長去遼寧鞍鋼幫助伊通一家企業辦理換鋼材手續,辦完事后,老科長分給他500元,說是企業給的感謝費。500元在當時來說,是一個三口之家半年的生活支出。張革拿到這筆錢后心里既激動又害怕,激動的是自己剛剛成家,家里經濟困難,這筆錢能解燃眉之急;害怕的是這畢竟是違紀呀,何況拿人家的手短。開始的一兩天,張革心里不踏實,思想一直在斗爭,后來轉念一想,自己憑能力幫企業減少的損失遠不止這個數,人家給的感謝費,拿了也是應該的,況且領導也拿了。
誰知,正是這次意外獲得的500元,沖破了張革為人為官的底線。留置期間他痛哭流涕說道:“這500元在當時說,一年也攢不到,現在想,就是這500元,使我心理失衡,覺得這樣做,錢來得快。”從此,張革對撈錢著了迷,滿腦子都是用權力換人情、用人情換利益。
從計劃經濟到雙軌制經濟,再到市場經濟,張革憑借對經濟領域的熟悉,從科員提升為科長,再到副局長、局長,撈錢的手段也不斷翻新、金額逐漸增大。2009年3月,伊通縣發展計劃與經濟貿易局將伊通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拍賣,該公司原租賃人王某某找到時任局長的張革,希望幫助其拍得公司,張革欣然應允。在接下來的拍賣過程中,張革可謂盡心盡力,最終在張革的幫助下,王某某以280萬元的價格成功收購。為表示感謝,王某某送給張革20萬元。
初心不正,難得始終。深入分析張革墮落的原因,誘惑增多固然是一方面,但從根本上講,是他從一開始就丟掉了理想信念這個根,權力觀、金錢觀扭曲,慢慢脫離了滋養自身成長的“黑土地”,最終變成了隨風搖擺的浮萍。由此可見,理想信念動搖,黨員領導干部定會在歧路上漸行漸遠,走向不歸路。
親而忘清 角色錯位
2007年,張革任伊通縣發展計劃與經濟貿易局局長,雖然級別為科級,但掌握實權。時逢伊通縣國企改制,張革自認為負責經濟工作,一定要和商人、老板處好關系,于是對商人、老板的宴請、禮金、禮品照單全收,對他們所求則是打著為伊通經濟發展的幌子提供幫助。顯然,這種幫助不是為企業服務,而是為自己撈錢服務。
伊通縣某煤業有限公司宋某某是張革的鐵哥們。2008年正值國家取締小煤礦時期,宋某某的煤礦相關手續不全,要是按照當時政策規定,仍在經營期間的煤礦需上交3000萬至6000萬的價款,于是宋某某找到張革,想違規把辦理手續時間提前,為企業規避上交價款。張革看對方比較著急,要辦的事情還有難度,但如果要是辦成了,企業會少交巨額價款,自己也能撈取好處,于是就獅子大張口,索要了200萬元。沒想到對方為了保住公司,還真同意了。在張革不遺余力的幫助下,僅3個多月,宋某某就將公司的相關手續辦理妥當,并在2009年春節后的一天將裝有200萬元的拉桿箱交給了張革。事后,張革回憶:“看著這一沓沓人民幣,我既有說不出來的喜歡,又交織著一種非常害怕的心理,但是錢的魔力誘惑著,我還是覺得有了錢,就有很多方便和好處,就能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貪心膨脹,欲罷不能。經調查,2008年至2010年間,張革利用國企改制之機收受賄賂高達240萬余元。
張革和商人、老板們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大搞權錢交易,最終陷入腐敗深淵,教訓深刻。黨員干部在與企業人員交往過程中,必須恪守親、清原則,倘若親而忘清,擺不正自身角色,必將作繭自縛。
心存僥幸 不知收斂
2011年8月,張革被提拔擔任四平市循環經濟示范區副主任,這曾讓他興奮和害怕好長時間,興奮的是可全身離開伊通這個是非之地,步入副處級門檻到市里工作;害怕的是自己的問題終究是問題,特別是十八大后黨中央以雷霆之勢反腐,再像以前那樣干事恐怕要出事。心懷忐忑的張革原本決定換了環境后要遵紀守法,可是慢慢地,貪念又占了上風。他錯誤地認為,逢年過節收紅包是禮尚往來,把受托企業的事辦好,送錢的人心甘情愿,自己收錢也心安理得,而且送錢收錢都是一對一,只要控制金額,自己不去主動索要就不會出事。
2012年初,劉某某的公司在張革幫助下獲批技術改造專項資金80萬元,送給張革5萬元感謝費;2013年春節前,四平市某熱工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韓某送給張革禮金1萬元……在僥幸心理驅使下,張革不收手、不收斂,繼續做著當官發財的美夢。直至2018年4月17日,四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孫艷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張革才從夢中驚醒。
原來早在2009年,四平市某有限公司吳某某在購買伊通一個磚廠過程中,感覺伊通縣發展計劃與經濟貿易局給出的1300萬元評估價過高了,找到時任副縣長孫艷軍。張革在孫艷軍的授意下,幫助吳某某僅用991萬元就買下磚廠,最后以借款名義索要好處費50萬元,孫艷軍分得30萬元,張革分得20萬元。
俗話說“人拉得不走,鬼拉得飛跑”。這個“鬼”就是內心的貪欲,就是寄希望不出事的僥幸心理。此時的張革,看到以前的領導東窗事發,要是幡然醒悟主動找組織把問題說清楚,或許會是另外一種結局,可是他依然心存僥幸,認為和孫艷軍共同受賄50萬元是2009年的事,是十八大以前的違紀違法問題,時間比較久遠,相關證據應該已經滅失,而自己十八大后收受的數額小,也不是主動索要,不會有啥問題。于是他繼續心存僥幸、選擇逃避,失去了主動向組織承認錯誤、改正錯誤的機會。
2018年5月6日,張革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他在懺悔書中寫道:“為官莫做貪腐事,舉頭三尺法規明。明暗兩面終有報,只是來早與來遲。只有如實交代違紀違法事實,才是唯一出路。”可惜,這一認識已經來得晚了。
對于黨員干部來說,必須時時校正自己的權力觀、事業觀、金錢觀。須知,自古當官發財兩條道,既想戴官帽,又想鼓腰包,世上哪有這等好事?當干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干部。
張革
1966年8月出生,1985年6月入黨,1988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吉林省四平循環經濟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四平市政府副秘書長。2018年5月6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張革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2018年6月,張革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18年9月,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張革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