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 9月19日,經省政府同意,全省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專項檢查行動,嚴厲查處和打擊一批圍標串標、買標賣標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省發改委(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印發的《江西省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專項檢查行動工作方案》,此次專項行動從今年9月開始,持續到明年6月,按照省市縣聯動、行業部門協同的原則,統一部署,統一行動。檢查范圍主要涉及必須招標的政府性投資項目、政府采購項目、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產權處置項目、國有和集體林權交易項目等4大領域,重點檢查和打擊公共資源領域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買標賣標、違法違規代理、違規評審、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10個方面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通過專項行動,我省對于發現的一般性違規違紀問題,將督促項目發起方立即整改到位;對于嚴重違法違規問題,將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要求進行處理,并對當事人嚴肅問責;同時,曝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情節惡劣的違法違規違紀案件。對于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要移送紀委監委處理;對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次專項行動,省里層面,將由省發改委(省公管辦)聯合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國資委、省林業廳、省公安廳、省審計廳等部門共同組織開展,負責對各地行業內開展專項檢查行動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并負責省本級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監督檢查;市縣層面,將由各設區市政府建立專項檢查工作機制,統一組織實施。
附: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專項檢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
《江西省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
行為專項檢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贛發改電【2018】283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國土廳、省林業廳、省國資委、省公安廳、省審計廳: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江西省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專項檢查運行工作方案》予以印發,請你們認真貫徹實施。
特此通知。
2018年9月19日
抄送:省紀委省監委,省委巡視辦、省委第三巡視組
江西省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專項檢查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抓好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巡視問題整改工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打擊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打擊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專項檢查行動,要以巡視問題為導向,堅持檢查、打擊和防范相結合,上下聯動、橫向互動,通過查處和打擊一批圍標串標、買標賣標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使我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進一步規范我省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
二、工作原則
本次專項檢查工作按照統一行動、以市為主、行業歸口、上下聯動原則開展。
1.統一行動。本次專項檢查行動由省統一部署,在省、市、縣三級、各行業統一行動,統一開展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專項檢查行動。
2.以市為主。本次專項檢查行動以設區市人民政府為主,負責市本級和所轄縣(市、區)的檢查工作。
3.行業歸口。各級行業監督部門根據職責分工,組織和指導權限范圍內項目的檢查工作。
4.上下聯動。省有關行業部門加強對全省專項檢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省、市、縣三級上下協調,強化橫向縱向的溝通聯系,形成合力,嚴厲打擊。
三、檢查范圍
本次專項檢查項目范圍,從2017年5月1日零時起開始發起交易至2018年8月30日完成交易的項目,包括:
1.必須招標的政府性投資(含國有企事業單位自有資金投資)房建、市政、交通、水利、高標農田、土地整治工程;
2.政府采購項目(省級50萬元〈含50萬,以下同〉以上,市級40萬元以上,縣級3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
3.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含行政事業單位出資國有企業)國有產權(包含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處置項目;
4.國有單位經營和集體統一經營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等。
四、重點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和打擊、處理下列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1.招標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設定傾向性、限制性條件、或者過高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供應商、競買人)或者勸退潛在投標人(供應商、競買人),傾向性招標、違法發包,成交確定中標人(供應商、受讓人)后無故取消交易活動,不履行建設單位首要責任、標后管理不到位等;
2.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采取虛假手段,騙取中標的;
3.中標人轉包、非法分包,與招標人(采購人)串通簽訂陰陽合同、低價中標高價結算或無正當理由增加預算的;
4.招標人和投標人串通投標,為投標人‘量身定做’招標文件或利用業主專家評委干預、影響評標結果的;
5.代理機構擅自修改招標(采購)文件,與招標人(采購人)、投標人(供應商)進行圍標串標活動;泄露應當保密的招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6.評標評審專家存在應當回避而不回避的,在評標現場坐地起價、索要超標準勞務費或撕毀評標報告的,利用廢標、流標權力幫助特定企業中標的,私下接觸投標人的,收受利害關系人財物或其他好處的,違反保密原則向他人透露評標行蹤、評標信息的等違法違規評標行為;
7.應當進場交易而不進場或私自交易、以及應當線上交易而不線上交易,行政監督部門在項目招標審核備案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8.行政監督部門在項目招標審核備案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9.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活動;
10.其他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五、檢查步驟和時間安排
本次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專項檢查工作從2018年9月起全面開展,至2019年6月底前結束。分為項目自查自糾、調查核實、處理曝光、聯合督查和總結提升階段五個階段進行。
1.自查自糾階段(時間從2018年9月至11月)
此階段主要由項目發起方(招標方、采購人、轉讓人、代理機構等)根據行業監督部門制定的自查自糾方案自查自糾,如實填寫《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對自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項目發起方要從產生原因、決策程序、帶來后果等方面作出專題說明,并同問題整改措施及整改情況報送對口行政監督部門。同時,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在行業部門門戶網站、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站首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場公布專項檢查投訴舉報電話(投訴箱)。
2.調查核實階段(時間從2018年 12月至2019年2月)
此階段主要由對口行政監督或管理部門對項目發起方自查自糾情況和收到的投訴舉報線索進行核查。對口行政監督部門要對照項目發起方填報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和項目現場、建設檔案等情況實地進行核實檢查。核實檢查后,項目行政監督部門要在項目發起方報送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中簽署核查意見。對管轄項目逐個核實后,設區市項目行政監督部門要對轄內項目核查情況進行匯總,填寫《××部門(單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核查情況匯總表》,連同簽署了核查意見的《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一并報送省級行政監督部門。此次核查中,重點加強對“零報告”地區的核查力度,對存有問題的“零報告”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對敷衍失職的有關單位、個人嚴肅追責。
3.聯合督查(時間從2019年3月至4月)
由省發改委(省公管辦)牽頭會同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國資委、省林業廳等監管部門組成若干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匯總上報的調查核實項目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核實前階段項目單位自查、行政監督部門核查過程中填報材料的真實性,查找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處理曝光階段(2019年5月)
根據調查或督查結果,發現存在違法違規違紀問題的,其中一般性違規違紀問題,督促項目發起方整改到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的,要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要求進行處理,并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追責。同時,曝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情節惡劣的違法違規紀行為。對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移送紀委監委處理;涉嫌其他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等司法機關查處。
5.總結提升階段(2019年5月至6月)
檢查和處理完成后,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設區市要對專項檢查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將專項檢查工作總結于2019年5月前報省發改委(省公管辦),由省發改委(省公管辦)統一匯總上報省政府和省委巡視辦。同時,省發改委(省公管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分類,從中分析研究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主要特點和規律,從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強化監督、規范行為等源頭方面建立健全防范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分工
1.省發改委(省公管辦):負責牽頭推進本次專項檢查行動,負責專項檢查行動的聯系、協調和信息情況匯總等工作;牽頭組建聯合調查組和擬訂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各部門核查情況進行抽查;依托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專項檢查工作中的問題。
2.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等行業監督部門:負責對各地開展自查自糾和檢查方案工作進行行業指導,組織實施管轄的省本級交易項目自查自糾和核查活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紀線索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關于高標準農田項目、土地開發整治工程項目的檢查工作,原則由省水利廳會同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各地的具體檢查工作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等國資監管部門,以及其他國有企業出資人:負責對管轄的國有資產或國有產權交易項目單位(企業)實施自查自糾和核查活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紀線索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4.省公安廳:根據檢查活動相關方移交的核查和抽查結果案件線索移交開展經濟犯罪調查。
5.省紀委省監委:對檢查活動相關方移交的公共資源交易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進行處理。
6.省審計廳:負責對交易活動實施審計監督,發現違法違紀違約行為,責令整改,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7.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對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違紀專項檢查行動。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地各部門要站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建設廉潔政府的高度,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建立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部署、專人負責抓落實的專項檢查工作機制,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各自領域的監督檢查工作。
2.細化方案,嚴肅整治。各設區市和省有關部門要結合本方案和工作實際,制定自查、核查的具體實施方案,強化監督檢查措施,嚴肅整治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已經或正在實施整治的地方和行業,要做好結合工作,不重復檢查,拾漏補缺,確保全省專項檢查任務落到實處。
3.加強調度,強化督促。各設區市要及時調度梳理本地區專項檢查工作進展,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力推進專項檢查工作的不斷深入。各對口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領域檢查工作的指導、督導,會同地方部門保障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4.嚴肅整改,狠抓落實。各責任單位對照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認真整改。各地各部門要加大督辦力度,實施跟蹤督辦,對整改不積極,措施不到位的,追究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的責任。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用制度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果。
各設區市和省有關行業監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時間節點要求,及時將實施方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報送省發改委(省公管辦), (聯系方式: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臥龍路999號省行政中心西五號樓省發改委公管處,郵編330036,電話0791-88915308,郵箱JXGGZYGL@163.com)。省發改委(省公管辦)整理匯總后上報省委巡視組。
附件:1.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問題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略)
2. ××部門(單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核查情況匯總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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